国家开放大学25春《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2[答案]

作者:admin 字体:[增加 减小] 来源:国家开放大学 时间:2025-04-22 03:10

国家开放大学25春《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2[答案]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甲.乙共有一台电脑,一日被丙弄坏.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赔偿.法院受理案件后,乙也要求参加诉讼.乙的诉讼地位

国家开放大学25春《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2[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25春《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2[答案]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甲.乙共有一台电脑,一日被丙弄坏.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赔偿.法院受理案件后,乙也要求参加诉讼.乙的诉讼地位是
选项:
  共同原告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证人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任何情况下,甲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选项:
  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关于代表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甲.乙二人协议合伙经营木材生意,出于产品销路的考虑,挂靠村办集体企业并以其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后由于拖欠货款,被诉至法院,本案被告应当是
选项:
  甲和乙
  甲或乙
  村办集体企业
  甲、乙和村办集体企业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甲有一块玉石,以1000元的价格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交付.丙听说甲有一块玉石要售出后,赶紧与甲联系,愿意出2000元购买,甲将玉石卖给丙,并实际交付给丙.乙闻讯遂要求甲赔偿损失,甲不允,乙遂以甲为被告诉之法院.法院该如何处理?
选项:
  法院可以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如果乙申请,法院可以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如果甲申请,法院可以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法院不能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何种人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
选项: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贾君因生意失败而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经其妻子周静申请被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其财产由周静代管.贾君在失踪前曾向其友许德明借款10万元,现已到期,许德明向周静索要欠款.周静认为钱是贾君借的,应等到其回来再还.许索要未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的地位,哪个是正确的?
选项:
  许德明为原告,贾君与周静为共同被告
  许德明为原告,贾君为被告,周静为其法定代理人
  许德明为原告,周静为被告
  许德明为原告,贾君为被告,周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在下列案件中,追加当事人的做法正确的是
选项:
  丙为甲乙间的借贷合同提供保证,没有约定保证的方式,在乙因甲拖延还款而起诉丙时,法院应当追加甲为共同被告
  甲和弟弟乙共居祖宅,甲住东屋,乙住西屋,共用天井和厨房.甲和丙结婚后约定财产共有,三年后因感情不和,丙向甲提出离婚诉讼,法院追加乙为第三人
  某网络公司开办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班,公司聘请了某学校某社团的研究生授课,上课费则由公司寄至该社团的账户上.后报考学生与网络公司发生纠纷,诉其至法院,法院将某社团列为共同被告
  某甲在乙个体经营的烤肉馆担任服务员,一次在换火时不慎将顾客丙烫伤.丙向法院起诉乙索赔,法院列甲为共同被告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中人数众多是指
选项:
  十人以上
  二十人以上
  三十人以上
  五十人以上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参加诉讼,是作为
选项:
  共同被告
  共同原告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民事诉讼中,一同起诉或应诉的人,称为
选项:
  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共同诉讼人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是
选项:
  原告
  诉讼参加人
  诉讼参与人
  当事人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甲、乙、.丙三人合伙在新新家园生活小区开办一家送奶站,并登记字号为"顺心奶站".后顺心奶站与小区内20户居民因牛奶质量发生争议,20户居民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应当以谁为被告?
选项:
  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顺心奶站"的字号
  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或者以"顺心奶站"为被告
  以甲、乙、丙与"顺心奶站"为共同被告
  以"顺心奶站"为被告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
选项:
  甲驾车不慎将停在路边的乙.丙共同拥有的一辆载货卡车撞毁,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请求其赔偿损失
  某贸易公司借用一机械厂的合同专用章 与某商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后贸易公司因未能履约而被商场诉至人民法院
  因一般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中,债权人向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合伙成立一家生产家俱的工厂,因与广大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该工厂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广大公司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任何情况下,甲具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能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选项:
  上诉权
  对本诉讼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
  放弃.变更本诉讼的诉讼请求
  承认本诉讼的诉讼请求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刘胜因兄弟刘利占有父母遗留的全部房产及存款等遗产拒绝分割而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诉讼中他们的堂兄刘岩提出因刘胜.刘利父母生前表示他们去世后有一间房屋由刘岩继承,该案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要求参加诉讼,刘岩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是?
选项:
  无独立请求权人
  有独立请求权人
  共同原告
  共同被告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选项:
  应该将其列为第三人
  应该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应该将其列为证人
  应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题目类型:
  多选题
题目:
  某日李某与张某喝酒聚餐后打车回家,途中与滴滴快车司机姚某发生口角,到达目的地后,争执升级到肢体冲突,李某与张某共同将司机姚某打伤,经鉴定姚某手部软组织损伤.姚某以李某和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中,李某和张某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选项:
  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题目类型:
  多选题
题目:
  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如何产生?
选项:
  当事人自荐
  推选不出的,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
  由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推选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题目类型:
  多选题
题目:
  挂靠于天成电子公司的容声电子器材公司在参加贸易洽谈会时,因未带自己的合同专用章,于是借用长宏投资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天成贸易公司签订了电子仪器购销合同.天成贸易公司预付货款后,发现容声电子器材公司后来所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是,由于供货后,容声电子器材公司被声强仪器公司吞并,因此,货物质量问题未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根据上诉案情,天成贸易公司可以( )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
  容声电子器材公司
  长宏投资公司
  天成电子公司
  声强仪器公司


题目类型:
  多选题
题目:
  下列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起上诉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有权上诉取决于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是否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题目类型:
  多选题
题目:
  下列选项中,关于共同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选项:
  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
  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一同应诉,彼此有连带关系
  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几个诉讼必须属于同一人民法院管辖
  普通共同诉讼中其中一人的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题目类型:
  多选题
题目:
  代表人诉讼中,代表人的( )行为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选项:
  同对方当事人和解
  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题目类型:
  多选题
题目:
  某大学4名师生联名起诉甲公司污染某条大河,请求判决甲公司出资治理该河流的污染.起诉者除列了4名师生外,还列了该河流中的某著名岛屿作为原告,法院没有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本案当事人不适格
  本案属于侵权诉讼,被污染河段流经地区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本案属于公益诉讼


题目类型:
  多选题
题目:
  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某申请认定其配偶丁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在丁某的近亲属中,下列哪些人能够担当丁某的代理人?
选项:
  丁某的配偶刘某
  丁某的父亲
  丁某的母亲
  丁某的成年儿子


题目类型:
  多选题
题目:
  某生产企业宣传自己制造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便宜,引来众多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事后许多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于是许多人分别向同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这是一个必要的共同诉讼,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这些消费者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对代表的消费者都发生效力
  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还需要经原告同意才能合并审理
  这些起诉的消费者可以推选二至五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进行诉讼


题目类型:
  多选题
题目:
  下列关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有权上诉取决于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是否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题目类型:
  多选题
题目:
  关于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和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可以是普通的共同诉讼,也可以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只能是普通的共同诉讼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首先由当事人推选,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只能另行起诉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或者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放弃诉讼请求的,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吉林大学于2000年6月12日由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004年8月29日,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并入吉林大学。目前,吉林大学不仅已成为我国办学规模最大的高等学府,而且是学科门类最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首批进入"211工程"的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也是"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了一大批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的国内外知名学者。法学专业在近年来非常受欢迎,是报考公务员的热门专业,那么对于专升本的在职人员来说,吉林大学法学专升本是个不错的选择,那么吉林大学法学专升本怎么样呢?


吉林大学法学专升本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政策,适合从事法院、检察、公安、立法和司法行政部门、工商、财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涉外部门的应用型人才。       1、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 2、到公司主管法律事务; 3、做律师; 4、其他相关领域,如文秘、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师、司法鉴定、法制宣传等工作。

吉林大学法学专升本专业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分论、环境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物权法、证据法学、合同法等。

吉林大学法学专升本报考条件: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年龄需满21周岁。

春季报读的学生,其前置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2月28日。;秋季报读的学生,其前置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8月31日 。

吉林大学法学专升本入学考试:

免试入学及条件:

高中起点专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专科起点本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测试入学:除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学生外,凡报考者,须参加吉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吉林大学法学专升本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本科学生需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毕业鉴定合格,按照教育部对网络教育的相关规定,颁发吉林大学毕业证书(注明网络教育),并报教育部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学习类型注册代码为"7",国家承认学历。

要求通过吉林省学位英语考试,符合吉林大学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吉林大学学位管理等有关规定,可申请吉林大学成人学士学位。

吉林大学法学专升本是在职人员一个不错的选择,含金量也很高。如有关于任何学历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学业顾问。立即联系学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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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褥哪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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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JSP中,test.jsp文件如下,试图运行时,将发生____。()<% String str = null; %>stris <%= str%>

下列哪一项不是纤毛的特点( )

请列举3种易发生潜伏感染的病原体并列出其潜伏部位

3.行肌内注射时,应注意的是:

对于受力不大、工作温度低于100℃的部位的汽缸盖裂纹大部分可以采用( )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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