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变电所的位置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且不宜设在有火灾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毗连时,
21.变电所的位置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且不宜设在有火灾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毗连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的规定。
22.控制室和配电室内的采暖装置,可以有法兰、螺纹接头和阀门。
23.在照明电路的保护线上应该装设熔断器。
24.一般人的平均电阻为 5000 一 7000 欧姆。
25.变压器室、 配电室、 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 雪和蛇、 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 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26.低压设备或做耐压实验的周围栏上可以不用悬挂标示牌。
27.在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时,为保证安全,应该装设漏电保护器。
28.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 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29.在潮湿或高温或有导电灰尘的场所,应该用正常电压供电。
30.对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采用滚球法确定接闪器保护范围时,应使用的滚球半径应为 45 m。